門衛,即大門或門口的守衛。他是一種定點式的安全保衛措施,凡是有院落或封閉式區域的單位和住宅小區等,大都派有門衛把守,如機關門衛、倉庫門衛、工廠門衛等。
保安門衛作為保安服務業務的一類,它是指保安員按照服務合同或者其他協議的要求對保安用人單位出入進行值守、驗證、登記的服務業務。
保安門衛的主體是保安員,業務存在的基礎是保安服務合同或其他協議,履行職責的依據是國家法律和保安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管理對象是通過特定出入口的人、車、物,使用的主要手段是值守、驗證、登記,目的是為了維護好保安用人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
保安門衛的特點:保安門衛一種定點守衛的安全服務活動;是一種出入口控制式的安全服務活動;是一種窗口式的安全服務活動。
保安門衛的任務:
一、值守服務區域出入口,維護保安用人單位的安全;
二、查驗出入服務區域人員的證件,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三、登記出入服務區域的車輛及其裝運的物品,防止保安用人單位財務流失及違禁物品流入;
四、指揮、疏導出入人員和車輛,清理門衛責任區內無關人員,保證進出車輛暢通,人員出入有序;
五、及時發現違法犯罪嫌疑行為人,截獲贓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協助保安用人單位做好來訪人員接待等工作;
七、妥善處置發生在保安門衛區域內的緊急事件,依法制止發生在保安門衛區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